化工品多功能清洗劑香港散貨海運出口雅加達的操作流程與合規(guī)要點如下:
一、貨物分類與危險品判定
清洗劑類型
水基型清洗劑:以表面活性劑為主,可溶于水,通常不屬于危險品。
半水基型清洗劑:溶劑與表面活性劑結合,閃點較高,部分產(chǎn)品可能不屬于危險品(需檢測確認)。
溶劑型清洗劑:含烴類或合成溶劑(如天那水、三氯乙烯),易燃易爆,屬于3類危險品(UN 1992),需按危險品操作。
關鍵判定標準
閃點:若清洗劑閃點低于60℃,則歸類為3類易燃液體。
毒性:若含苯、甲醇等有毒成分,可能附加6.1類毒性標簽。
腐蝕性:若pH值≤2或≥12.5,需按8類腐蝕品處理。
二、出口前準備
文件與資質
MSDS(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):需提供中英文版本,明確成分、危險性分類(如3類、6.1類)及應急措施。
危包證:若為危險品,需提供UN認證包裝證明(正本用于危申報)。
進口許可證:印度尼西亞對部分化學品實行進口許可制度,需提前向印尼工業(yè)部申請。
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:由權威機構(如上?;ぴ海┏鼍?,確認貨物符合海運要求。
包裝與標識
包裝:危險品需使用UN認證的塑料桶、IBC桶或鋼瓶,并粘貼3類危險品標簽(菱形標+UN編號)。
隔離:與食品、4.1類易燃固體水平距離≥3米,避免混裝。
三、海運出口流程
訂艙與危申報
訂艙:提前10-14天向船公司提交訂艙委托書、英文MSDS、危包證掃描件。
危申報:在開船前3-5天完成,需提供申報委托書、裝箱單、危包證正本、危險包裝技術說明書。
船邊直裝:3類危險品需在船靠泊后直接裝船,避免滯港風險。
裝箱與進港
裝箱方式:
倉庫內裝:貨物送至指定場站,由專業(yè)人員裝箱。
工廠門點拖車:需工廠配備海事裝箱員,確保符合危險品裝箱規(guī)范。
進港要求:香港港口可能要求直裝計劃,需提前與貨代確認碼頭受理時間。
報關與放行
報關資料:報關單、報關委托書、箱單、發(fā)票、申報要素(品名、用途、成分、品牌等)。
查驗風險:若被抽檢發(fā)現(xiàn)瞞報,可能面臨退運、罰款(貨值10%-30%)或船司黑名單。
四、目的港清關與交付
清關文件
英文MSDS、危包證(副本)、進口許可證(如需)、原產(chǎn)地證(享受協(xié)定稅率時)。
印尼海關可能要求提供SVHC物質通報(若含高關注物質)。
清關流程
提交進口貨物申報單、相關文件資料,繳納關稅和增值稅。
印尼海關查驗貨物,核對單證與實物一致性。
清關完成后,收貨人憑提單提貨或安排派送。
五、合規(guī)操作建議
成分預檢:生產(chǎn)前抽樣送檢,確認VOC含量及是否含雙酚A、苯等受控物質,降低法律風險。
雙重備案:即使按普貨出口,也應在MSDS中標注“可能含微量危險成分”,避免瞞報處罰。
保險覆蓋:投保貨運險附加“危險品瞞報責任險”,應對突發(fā)風險。
專業(yè)貨代選擇:優(yōu)先選擇有3類危險品操作經(jīng)驗的貨代,確保流程合規(guī)(如船邊直裝、危申報時效)。